关于做好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
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
有关单位:
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26〕461号)要求,现就做好本市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符合要求的企业、园区(包括新申报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的企业、园区和本市现有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)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(https://green.miit.gov.cn),于2026年10月23日前如实填报申报表或动态管理表,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。我委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,对现有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园区进行动态管理(现有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不再保留),对新申报企业、园区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。
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26年9月30日
2026-10-12